3月26日,北京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了修訂后的《北京市消防條例》,自5月1日起施行。針對近年來火災(zāi)風(fēng)險隱患較大的電動自行車,條例專設(shè)相關(guān)條文,規(guī)定電動自行車禁止停放區(qū)域及使用行為,明確單位和物業(yè)服務(wù)企業(yè)主體責(zé)任。 校對 付春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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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者說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被寫入《北京市消防條例》
                    
                                        2025-03-26 10:57
                                                            
                        
                        記者:姜慧梓 周博華 劉婧瑜    編輯:劉夢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