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土地日”,是為了紀念土地管理法頒布而設立。今年6月25日是第35個全國土地日,主題為“節(jié)約集約用地,嚴守耕地紅線”。改革開放后,我國經濟快速發(fā)展,農民耕地銳減。在耕保意識開始覺醒到耕保政策逐漸完善過程中,我們如何解決“吃飯”的問題?近日,記者實地探訪了位于湖北荊州監(jiān)利市的全國第一塊基本農田保護區(qū)。
湖北監(jiān)利縣周老嘴鎮(zhèn),基本農田保護區(qū)的標識碑上,寫著“六不準”的內容。新京報記者 張建林 攝
湖北監(jiān)利誕生全國第一塊基本農田保護區(qū)
劉漢堯是個有主見且善于思考的人。37年前,他是荊州地區(qū)監(jiān)利縣國土局的一名基層干部。在調研過程中,他意識到,耕地銳減,會讓吃飯成為大問題。既要滿足農民口糧需求,又要完成上交的公糧任務,當地決定,要在監(jiān)利的周老嘴鎮(zhèn)劃定全國第一塊基本農田保護區(qū)。
劃出這塊田,就是要正視耕地占用這一問題。自改革開放后,我國經濟快速發(fā)展,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蓬勃生長。工業(yè)化、城鎮(zhèn)化對耕地的占用日益加劇,國家基建、農民建房、退耕還林等用地需求導致耕地銳減。
公開數據統(tǒng)計,1978年至1985年間全國耕地凈減少330萬公頃,年均凈減少47.14萬公頃。當時荊州地區(qū)耕地銳減情況也極其突出。劉漢堯告訴新京報記者,“那個時候,荊州地區(qū)一年可以減少一個縣,耕地保護迫在眉睫。”這里提到的縣,指的是耕地減少的面積相當于一個縣的面積。
有數據顯示,荊州地區(qū)1979年至1987年9年間減少耕地139.16萬畝。耕地銳減只是矛盾之一,而另外兩個矛盾則是人口增長和土地生產力低下。
監(jiān)利市周老嘴鎮(zhèn)魯橋村原村黨支部書記段德高回憶,當時他們每畝糧食產能只有300斤到500斤。另外,每戶按季上交公糧,每次上交的量是每戶當季收成的三分之一?!鞍压Z交完后,只有好的戶頭(收成好的)才能維持生活?!?/p>
為了切實做好耕地保護,劉漢堯先是提出了一個“高產農田保護區(qū)”概念。在城市化高速發(fā)展面前,要想把所有的農田保護起來并不現實。他認為,要在耕地保護和城市發(fā)展之間找出一條路子,就是要先把高產農田保護好。
不過,這種提法還是行不通。“因為最終是要保證我們的基本口糧,讓每個人都能吃飽飯。所以我們就估算了一個‘人地生態(tài)平衡構想’的模型?!眲h堯解釋,在人口增長的基數上,要弄清每個人能吃多少糧食,同時評估土地可能生產多少糧食。再結合當下的土地生產力,估計需要多大農田面積,然后把這些農田保護起來。這樣,基本農田保護區(qū)的概念就確定了。
現任監(jiān)利市委副書記瞿俊森形容耕地保護,用了“畫地為牢”這個詞。他說,要像“畫地為牢”那樣把耕地保護起來,以滿足人口的基本承載水平。而這一樸素的“人地生態(tài)平衡”構想,也迅速得到上級重視。
1988年2月,荊州地區(qū)起草了《一九八八年土地管理工作意見》,要求以鄉(xiāng)鎮(zhèn)為單位,像保護自然保護區(qū)、森林保護區(qū)那樣,將農田劃塊保護起來。
不到一個月后,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試點在監(jiān)利縣周老嘴鎮(zhèn)展開。當地劃定了3個保護區(qū)、105個保護片塊,將3.78萬畝、占比高達92.2%的耕地納入“牢籠”,并史無前例地提出了“六不準”保護措施。在不準建房、不準葬墳、不準挖沙取土、不準扳磚燒窯、不準濫挖魚池、不準毀田造林這“六不準”之下,全國第一塊基本農田保護區(qū)誕生了。
這一創(chuàng)新舉措得到了中央與國家相關部委、省委省政府的重視。1994年,國務院頒布了《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嚴格基本農田保護,再次肯定了“監(jiān)利經驗”,使“監(jiān)利經驗”走向全國。
為紀念基本農田保護制度實施20周年,2009年12月6日,國土資源部、農業(yè)農村部、湖北省政府共同在監(jiān)利縣設立了全國基本農田保護發(fā)祥地紀念碑。如今,這塊紅色的石碑依舊佇立在田埂上,見證著農民的收獲和喜悅。
全國基本農田保護發(fā)祥地紀念碑。新京報記者 張建林 攝
我國耕保政策體系逐漸完善
重視的耕地問題被提上議程。
1978年的 《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通過開荒,促使耕地面積逐年增加。1981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要求,基本建設和農村建房不能亂占濫用耕地。1982年,中央1號文件將保護耕地視為與控制人口一樣重要的國策。1983年,中央1號文件將“耕地減少”列為當時農村一大隱患。
原國土資源部信息中心助理研究員劉新衛(wèi)在《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耕地保護政策沿革》一文中指出,在1978年至1985年的耕保意識開始覺醒期,確保糧食安全是農業(yè)的重中之重,但通過結構調整發(fā)展多種經營從而提高農民收入的要求同樣非常迫切。因此,耕地保護政策苦于協(xié)調確保糧食安全和調整農業(yè)結構關系。
這一期間,保證國家建設用地需求常以犧牲耕地為代價。此外,耕保政策多以行政命令貫徹,多停留于概念而缺少配套措施。
我國耕保政策制定的起步期從1986年開始。1986年6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經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自1987年1月1日起實施,標志著我國土地管理正式步入法治化軌道。這是新中國第一部關于土地管理、調整土地關系的法律。
這部法律對建設用地審批和毀壞耕地處罰等作了規(guī)定。到了1997年,我國首次設立了 “破壞耕地罪 ”“非法批地罪 ”“非法轉讓土地罪 ”。在耕保政策制定的起步期,劉新衛(wèi)認為,耕保政策的實施還是過度倚重行政手段,因為在1997年之前一直缺乏定罪標準導致執(zhí)法困難。
1988年,土地管理法首次修正。刪除了此前法典中“禁止出租土地”的內容,增加“國有土地和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等內容。此次修正拉開了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的序幕。
十年后,也就是1998年,土地管理法全面修訂,首次以立法形式確認了“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本次修訂以保護耕地為主要目標,確立一系列重要法律制度。其中包括廢止土地分級限額審批制度,確立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確立耕地占補平衡制度;明確規(guī)定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等。
為落實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該年國務院還修訂了《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基本農田保護條例》。2000年后,國土資源部陸續(xù)頒布了相關文件,來落實耕地保護要求。
從1998年到2003年,我國耕保政策體系得到了初步構建。劉新衛(wèi)曾表示,1998年修訂的土地管理法并隨后頒布了配套政策,標志著我國初步構建了耕保政策體系框架。
2004年中央1號文件明確提出 “各級政府要切實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同年《政府工作報告》強調要依法加強耕地管理和加快征地改革。
也是在這一年,土地管理法迎來第二次修正。本次修正將第二條第四款“國家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實行征用”修改為“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并將第四十三條第二款、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第七十八條、第七十九條中的“征用”修改為“征收”。這次修改是重大的理念進步,體現了尊重物權、保護物權的價值導向。
2019年,土地管理法第三次修正。本次修正在充分總結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實現多項重大突破。例如,破除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進入市場的法律障礙;將基本農田提升為永久基本農田;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土地審批權限;土地督察制度正式入法等。
兩部門將起草《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管理辦法》
我國人多地少的基本國情,決定了必須把關系十幾億人吃飯大事的耕地保護好。
全國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65億畝,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15.46億畝,逐步把永久基本農田建成適宜耕作、旱澇保收、高產穩(wěn)產的現代化良田。根據這一目標要求,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不僅有不低于15.46億畝的量化要求,還有逐步建成現代化良田的質量標準。
去年九月份,自然資源部向社會提供永久基本農田信息查詢服務,為社會公眾廣泛參與、共同監(jiān)督和主動保護永久基本農田提供更多樣化的渠道。作為實施特殊保護的重要舉措,社會公眾可以通過多種網絡平臺便捷、快速地查詢到永久基本農田面積、空間位置等信息。
針對基層同志反映,永久基本農田管理存在“剛性有余、彈性不足”的問題。近日,自然資源部表示,正會同農業(yè)農村部研究起草《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管理辦法》。
起草《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管理辦法》也是自然資源部今年安排立法項目16件中的一件。自然資源部耕地保護監(jiān)督司司長賀勇介紹,《辦法》將在嚴守耕地保護紅線的前提下,建立永久基本農田“優(yōu)進劣出”的動態(tài)調整機制;同時,將改革完善占補平衡制度,按照高標準農田標準實施補充耕地,確保補足補優(yōu),統(tǒng)籌做好耕地數量、質量、生態(tài)“三位一體”系統(tǒng)保護。
賀勇說,初步考慮是,以永久基本農田布局優(yōu)化為目標,建立“優(yōu)進劣出”的管理機制,推進永久基本農田更加集中連片,逐步提高優(yōu)質耕地的比例。在優(yōu)化布局的過程中,對基層反映的一些與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農業(yè)配套設施難以落地的問題,《辦法》中將作出明確的政策安排。
耕地是保障糧食安全的根本,唯有守牢耕地保護紅線,保有足夠規(guī)模的耕地,才能將糧食飯碗端穩(wěn)端牢,真正做到“手中有糧、心中不慌”。
新京報記者 張建林
編輯 張牽 校對 陳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