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上午,備受關注的福建莆田“12歲女孩琪琪(化名)被虐待致死”一案在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法院未當庭宣判。此前一審中,琪琪的繼母許某花因故意殺人罪、虐待罪被判死刑,生父劉某因故意傷害罪、虐待罪獲刑五年六個月。此后,兩名被告人上訴。
9月16日13時許,新京報記者從被害人琪琪生母白女士的代理律師處獲悉,關于公眾關注的判決結果,尤其是被告人劉某的量刑問題,因刑事訴訟遵循“上訴不加刑”原則,本案在只有兩名被告人上訴、沒有一審公訴機關同步提起抗訴的情況下,二審會力爭維持原判,確保對第一被告人許某花的死刑判決。后續(xù)此案將進入合議庭合議階段,至于對第二被告人即生父劉某進一步追責的問題,需要在二審結束后,根據(jù)具體情況通過審判監(jiān)督程序進行。此外,在今日的庭審中,控辯雙方均未就案件事實出示新的關鍵證據(jù)。
被害人劉某琪。受訪者供圖
12歲女孩被捆綁關在衛(wèi)生間17天
9月16日下午,琪琪的生母白女士向記者透露,在庭審中,被告人許某花從自行辯護階段起便一直低著頭哭泣,辯稱打孩子等行為是正常的管教,其主觀上沒有想殺害孩子,“她(許某花)說自己這輩子都無法彌補這件事,在回答我代理律師的提問時,她還提到,要是沒有劉某的允許,她不敢做這些事?!?/p>
白女士還提到,庭審中,另一名被告人劉某始終堅稱自己沒有參與殺害孩子,還將自己幫許某花買來給孩子服用的1600片瀉藥辯解為“減肥藥”。此外,劉某在庭上為許某花一審被判死刑的結果哭泣,認為對許某花的判決過重?!拔覀儦鈶嵉氖?,從2023年被拘留到今日庭審,劉某依然沒有任何認罪、悔罪的態(tài)度?!贝砺蓭熫団曊f。
據(jù)白女士介紹,女兒琪琪出生于2011年。2015年,她與劉某離婚,因當時自身經(jīng)濟條件有限,無力撫養(yǎng)孩子,琪琪便跟隨劉某生活。2017年,劉某與福建籍女子許某花再婚。此后,她曾多次嘗試要回女兒的撫養(yǎng)權,卻均被劉某以“孩子不想見你”為由拒絕,且劉某始終未向她透露琪琪的具體下落。直到2024年10月,她接到法院通知,才得知女兒早已在2023年12月22日因遭受虐待不幸離世。
法律文書顯示,2023年12月22日19時許,莆田市公安局城廂分局刑偵大隊接報稱,劉某琪(即琪琪)死亡,身上有多處創(chuàng)傷。事發(fā)當天,莆田市公安局城廂分局立案偵查。此后,劉某琪的繼母許某花、生父劉某先后被警方抓獲。2024年9月27日,莆田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許某花犯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劉某犯虐待罪、故意傷害罪,向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后經(jīng)法院查明,許某花在與案外人李某某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先后收買一名女嬰和一名男童。2016年,與劉某同居期間又收買一名男童。此后,兩人結婚,并將劉某琪接回共同生活。兩人共同監(jiān)護4名未成年人。
據(jù)莆田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20年以來,被告人許某花對其監(jiān)護的其中三名未成年被害人實施毆打、辱罵、餓肚子、逼吃屎尿、用開水燙、逼迫互毆等行為。經(jīng)法醫(yī)學鑒定,其中兩名兒童的損傷程度為輕微傷;劉某琪的前額部、鼻根部、胸部等十數(shù)個身體部位均存在大量不同程度的陳舊性損傷痕。
檢方調查還指出,2023年12月5日,許某花告訴劉某,劉某琪總出去闖禍丟她的臉,已捆綁住劉某琪的手腳,并讓劉某回家教訓劉某琪,劉某回復要狠狠地打。劉某回家后,持棍毆打被捆綁住的劉某琪,致劉某琪手、腿部多處淤青、額頭流血。
同年12月6日至12月21日期間,許某花持續(xù)將劉某琪手腳捆綁并關在衛(wèi)生間內(nèi),對劉某琪實施持棍毆打、凍餓、傷口泡臟水等傷害行為,許某花還指使自己收買的一名男孩采用逼喝尿、持棍長時間毆打等方式殘害劉某琪。經(jīng)法醫(yī)學鑒定,劉某琪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一級。其間,許某花多次通過微信將劉某琪被捆綁和身體多處受傷、暈倒等照片發(fā)給劉某,但劉某表示支持和默認且未回家解救劉某琪。
2023年12月22日上午,家中的幾名未成年人均發(fā)現(xiàn)劉某琪身體極度虛弱,許某花仍持棍毆打劉某琪,并指使其他孩子持棍重擊、冷水澆、開水燙劉某琪。當天下午,許某花發(fā)現(xiàn)劉某琪全身抽搐,將劉某琪松綁后拖到臥室內(nèi),更換掉她身上帶血跡的衣物,并清洗衛(wèi)生間、刪除客廳監(jiān)控。
劉某琪當日死亡。經(jīng)法醫(yī)學鑒定,劉某琪符合在營養(yǎng)不良的基礎上,因外傷及外傷后的化膿性感染、饑餓、寒冷等因素致急性循環(huán)功能衰竭死亡。
繼母數(shù)罪并罰一審被判死刑,生父獲刑五年半
2024年底,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針對檢方指控,許某花辯稱,其主觀上沒有虐待、殺害被害人的故意,客觀上未指使洪某某打死劉某琪,認為自己對劉某琪有管教義務,捆綁劉某琪是為防止她外出,系教育管理方法不當導致劉某琪死亡,自身有責任但不構成故意殺人罪。其辯護人提出,許某花主觀上無殺害劉某琪的故意,懲戒本意是教育子女,認為許某花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而非故意殺人罪。
劉某則辯稱,他購買的是減肥藥而非瀉藥,不知道劉某琪被虐待,未虐待任何孩子,也無故意傷害劉某琪的行為,2023年12月5日回家僅打了劉某琪屁股進行教育,不清楚后續(xù)許某花的傷害行為。他的辯護人認為,劉某的故意傷害罪不成立,指出2023年12月5日劉某僅輕打劉某琪后背和屁股,許某花次日微信提及“你昨天下手也輕”“如果是我,我亂打狠狠教訓一次讓她知道是不是掛名的打”可印證這一點,且無證據(jù)證明劉某琪輕傷一級的傷情系劉某所致;同時提出,劉某不清楚劉某琪被關期間的遭遇,未伙同許某花實施虐待,購買瀉藥系被許某花欺騙,不構成虐待罪。
對于許某花、劉某及辯護人提出的辯解和辯護意見,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綜合評判認為,經(jīng)庭審舉證、質證的證據(jù)可相互印證,證實許某花、劉某共同對三名未成年家庭成員實施虐待及傷害劉某琪的犯罪事實。
法院指出,許某花長期對三名未成年家庭成員實施打罵、凍餓、捆綁、喂食大劑量瀉藥等折磨行為,情節(jié)惡劣,構成虐待罪;其明知琪琪被捆綁關在衛(wèi)生間17天且身體虛弱、有生命危險,仍多次指使他人重擊劉某琪頭部并自行毆打,致劉某琪死亡,構成故意殺人罪。劉某作為配偶及監(jiān)護人,明知許某花長期虐待孩子卻不制止,還提供瀉藥支持虐待,構成虐待罪(共同犯罪);其接受許某花指使毆打琪琪,且在知曉許某花繼續(xù)傷害劉某琪后放任不管,構成故意傷害罪(共同犯罪),二人均犯數(shù)罪,應依法數(shù)罪并罰。
法院進一步認定,在共同犯罪中,許某花是具體侵害行為的實施者,還指使劉某毆打被害人,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且其故意殺人手段極其殘忍、后果特別嚴重,還指使未成年人對未成年人施暴,應從重處罰;劉某系從犯,對其虐待罪予以從輕處罰,對其故意傷害罪予以減輕處罰。許某花關于“教育方式不當”及劉某及其辯護人關于“不構成虐待罪、故意傷害罪”的辯解、辯護意見均不成立。
最終,一審法院判決許某花犯故意殺人罪、虐待罪,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劉某犯故意傷害罪、虐待罪,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
琪琪生母白女士認為對劉某的判罰過輕,稱劉某直接參與虐待女兒,性質惡劣,應予以嚴懲,此前她已向檢方遞交抗訴申請書,今年5月7日收到檢方“不抗訴”的答復。
9月16日13時許,此案二審庭審休庭,未當庭宣判。對此,車鈺表示:“后續(xù)此案將進入合議庭合議階段,我們律師團隊也會與合議庭保持聯(lián)系并遞交代理意見,再根據(jù)二審結果調整孩子母親的維權方式?!?/p>
新京報記者 熊麗欣 實習生 張啟揚
編輯 彭沖 校對 李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