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網1月13日消息,江蘇省南京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龍翔涉嫌貪污、受賄、濫用職權案,由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龍翔作出逮捕決定,并指定由湖北省荊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龍翔涉嫌內幕交易案,由江蘇省鎮(zhèn)江市公安局偵查終結,移送荊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荊州市人民檢察院決定并案處理。近日,荊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龍翔(資料圖)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龍翔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龍翔伙同其他國家工作人員,利用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便利,以騙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利用擔任南京市紀委副書記、市監(jiān)察局局長、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委副書記、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jié)特別嚴重;非法獲取證券交易內幕信息,在涉及對證券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該證券,情節(jié)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內幕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25年4月3日消息,龍翔被查;2025年9月28日消息,龍翔被雙開。
公開簡歷顯示,龍翔,男,漢族,1963年6月生,江蘇南京人,1983年1月入黨,1984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學士學位。
他曾任:江蘇省紀委第五紀檢監(jiān)察室主任,南京市紀委副書記、市監(jiān)察局局長,南京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南京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南京市委副書記、市委黨校校長等職。
2018年,他任南京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至被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