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魯迅紀念館網紅墻畫遭到游客投訴。圖/上游新聞截圖


近日,“魯迅夾煙”形象,遭到了游客的投訴。


據(jù)報道,浙江省紹興市的魯迅紀念館有一面魯迅手里夾著香煙的網紅打卡墻,部分游客到魯迅紀念館參觀游覽,會到這面墻點燃打火機或者香煙,拍一張“給先生點支煙”的打卡照。有游客在社交平臺發(fā)文,認為這幅魯迅抽煙的墻畫不妥,并在8月22日將此事投訴到了浙里辦,建議將魯迅抽煙換成魯迅右手握拳的畫面。此事引發(fā)熱議。


魯迅是歷史人物,的確有吸煙的嗜好。魯迅抽煙是歷史真實,紀念館里魯迅抽煙的墻畫,正是建立在這樣的史實基礎上。如今,這堵景墻卻因“控煙”受到質疑。該如何看待這一爭議?


首先應看到,魯迅夾煙的形象并非在刻意塑造抽煙這一“不良示范”,而是通過抽煙這一個個性鮮明的動作,展現(xiàn)包括思想火花與時代印記的歷史真實。


翻開史料,魯迅與香煙的關聯(lián)在其創(chuàng)作生涯中十分顯著。魯迅的煙和郁達夫的酒,常被人作為民國文壇佳話稱道。郁達夫在《回憶魯迅》中就說:“魯迅的煙癮,一向是很大的;在北京的時候,他吸的,總是哈德門牌的拾支裝包。”


可以說,抽煙這種個人習慣,早已超越生活細節(jié),成為魯迅精神世界的具象化表達。魯迅的抽煙習慣,與其文學成就一樣,都是歷史整體的一部分,也成為后世對魯迅作為歷史人物形象的表達中難以分割的部分。紹興魯迅紀念館引起爭議的網紅墻畫,即為其中之一。


從這個意義上說,紀念館保留“魯迅夾煙”這一形象,體現(xiàn)了對歷史人物的尊重,可讓后人在凝視中感知真實的人物風貌和歷史溫度。


如果以控煙、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長的理由就簡單把照片刪除、拿掉,或者是按游客提議“將魯迅抽煙換成魯迅右手握拳”,則也是對歷史真實的一種不尊重和篡改。


當然,也要看到,公共場所控煙是當今社會共識與法律要求,這一訴求本身在文明社會也具有正當性。《公共場所衛(wèi)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規(guī)定,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孫女士投訴紹興魯迅紀念館網紅墻畫的理由,是該畫的原畫是魯迅在自己家里抽煙,墻畫去掉背景有引導人室外聚集抽煙危害他人健康的風險,同時還會誤導青少年。


應該說,墻畫沒有室內這一背景,未必就意味著魯迅這一歷史形象是“在室外抽煙”。


另外,即使魯迅畫像是“在室外抽煙”,其和引導人室外聚集抽煙危害他人健康、誤導青少年仍然存在邏輯上的距離。這是因為,歷史形象的呈現(xiàn),未必就會帶來現(xiàn)實行為的模仿。二者仍然存在明確邊界。


游客投訴中提及,部分游客到魯迅紀念館這面墻點燃打火機或者香煙,此行為確屬不當。但個別游客的這種行為,更多屬于打卡、致敬性質,類似于行為藝術,與真正的聚集抽煙、危害他人健康的行為還是有本質區(qū)別。


8月25日,紹興市文旅局一名工作人員回應媒體稱,收到了來自全國各地的電話,“都表示這是歷史的客觀現(xiàn)實,而且也是紹興魯迅故里旅游的一張名片,要求不能因為一個人的投訴盲目做出決策?!蔽穆镁忠矔V泛聽取民意,“是否修改目前還沒有通知,會在全面統(tǒng)籌后再做出決策?!?/p>


當前,社交平臺的使用越來越便利,人們對于公共事務的意見越來越容易表達和傳播。對于公眾的意見和投訴,相關管理單位和機構,既要善于及時采納合理意見,同時也要有足夠的定力,在網絡喧囂中做出理性的決定。這十分關鍵。


“魯迅夾煙”墻畫被游客投訴引起熱議,倒讓人想起魯迅說過的這樣一句話,“倘要完全的書,天下可讀的書怕要絕無,倘要完全的人,天下配活的人也就有限。”(載于《〈思想·山水·人物〉題記》)這句話主要是談書的,但是以此來看今天的“夾煙”墻畫事件,卻也不乏啟發(fā)意義。


若以簡單化思維來對待歷史中的“抽煙”,恐怕也是不符合魯迅本人的精神的。在“魯迅夾煙”這場爭議中,更合適的做法,恐怕還是在關切現(xiàn)實和尊重歷史真實二者之間找到平衡。


撰稿 / 新京報評論員 柯銳

編輯 / 徐秋穎

校對 / 李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