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行海洋)近年來,詐騙案件高發(fā)頻發(fā),涉及看病養(yǎng)老、投資理財、生活消費等多個民生領域。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依法懲治涉民生領域詐騙犯罪典型案例。在“李某風詐騙案”中,被告人騙得河北、上海雙重戶籍,退休后在兩地領取養(yǎng)老金,最終獲刑。
案情顯示,李某風于1976年入職河北省一國企,后被調(diào)至該國企在上海市的下屬單位,仍由該國企為其繳納社會保險金。同時,李某風還供職于上海多家公司,并于1997年5月經(jīng)上海某公司以人才引進方式將戶籍遷入上海市。1998年7月,李某風以本人出生年月有誤為由向上海市公安機關申請修改戶籍信息,從而獲取新的身份信息。李某風在上海工作期間,使用新身份由上海公司為其另行繳納社會保險金,但李某風隱瞞上述事實,致使上述河北省國企繼續(xù)為其繳納社會保險金。
2010年7月,李某風向河北省公安機關隱瞞其戶籍已遷至上海市并更改身份信息的事實,補辦了原戶籍地的戶口本、身份證。至此,李某風取得了河北省、上海市雙重戶籍。2012年7月,李某風以河北省的戶籍身份信息在原單位辦理退休,當年8月至2024年5月領取養(yǎng)老金共計60萬余元;2017年5月,李某風以其在上海的戶籍身份信息再次辦理退休,當年6月至2024年5月領取養(yǎng)老金共計50萬余元。
上海市寶山區(qū)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風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養(yǎng)老保險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李某風經(jīng)民警電話通知到公安機關主動供述犯罪事實,具有自首情節(jié),依法可以減輕處罰;全額退繳贓款,依法可酌情從輕處罰。2024年12月16日,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一審宣判后,李某風提出上訴。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21日作出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另兩起典型案例顯示,企業(yè)退休人員鄧某于2021年10月死亡,喪失養(yǎng)老待遇領取資格。楊某系鄧某女婿。2021年11月至2024年1月,楊某隱瞞鄧某死亡的事實,偽造鄧某讀報照片等證明材料,提交湖北省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社會保險資格認證,共計冒領養(yǎng)老金12萬余元。法院于2025年4月26日以詐騙罪判處楊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2011年,李某全在身體沒有殘疾的情況下,通過張某亞(已死亡)違規(guī)辦理了肢體三級殘疾證,并利用該殘疾證獲得當?shù)貧埪?lián)專職委員的身份。2020年殘疾證檢證時,為保住殘疾證,李某全找到趙某(另案處理)幫忙并支付好處費,順利通過檢證程序,獲得肢體四級殘疾證。李某全利用殘疾證騙取國家發(fā)放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共計6400元。法院于2024年2月26日以詐騙罪判處李某全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編輯 白爽
校對 李立軍